UKCA标志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为了使企业有时间适应新的要求,英国市场(大不列颠地区)将在2022年1月1日之前接受产品的CE标志。对于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已完全制造并准备投放市场的产品,这些产品在2022年1月1日前仍然可以使用CE标志在英国市场(大不列颠地区)销售。
目前正在销售到英国市场(大不列颠地区)的商品和尚未投放的新设计产品需要从2021年1月1日起使用UKCA标志。
为了使同一新产品能够进入欧盟市场,还需要获得CE标志。欧盟当局将不接受UKCA标志。自2022年1月1日起,UKCA标志将是进入英国市场(大不列颠地区)的强制性标志(适用特殊过渡截止期的产品存在例外规定)。
目前产品进入北爱尔兰地区将按照特殊处理的协议,仍然继续使用CE标志或者UK(NI) 标志,预计在2024年公投后,北爱尔兰将作出新的调整。
现阶段,英国法规对应的欧盟指令如表 1,英国法规对产品范围、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的要求与欧盟指令基本一致。然而,英国相关法规会不定期更新,如序号8的《2019年能源相关产品生态设计和能源信息(修订)法规》已修改相关术语及表述、增加退出欧盟过渡期条款等,为使用UKCA标志做准备。
表 1 英国法规与欧盟指令的对应关系
UKCA(UK Conformity Assessed)标志是一种新的英国产品合规标志,适用于英国(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区域的市场,将涵盖大多数目前受CE标志管制的产品以及气溶胶产品(见表2)。
表 2 UKCA覆盖的产品范围
注:
1.UKCA标志不能单独用于投放在北爱尔兰市场上的产品,此类产品须CE标志或UK(NI)标志。
2.UKCA覆盖了医疗设备、铁路互通、建筑产品和民用爆炸物(见表2序号19-22),但须受英国官方特殊规则的管制。
尽管英国针对大多数产品给予充足的适应期,但仍鼓励企业尽快准备使用UKCA标志。当产品符合以下四点要求:
投放英国(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市场
法例要求须加贴UKCA标志
法规要求公告机构介入
合格评定已由英国公告机构进行,且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尚未将合格评定文件从英国公告机构移交给欧盟认可公告机构
则企业须在2021年1月1日后立即使用新的UKCA标志。然而,这并不适用于现有库存产品。
在2023年1月1日之前,对于大多数产品(受特殊规则约束的产品除外),UKCA标志可加贴在产品的标签或随附文件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须将UKCA标志直接*加贴到产品上。因此,企业应为此开始做准备。
以下一般规则适用:
UKCA标志只能由制造商或其授权代表(法律允许情况下)加贴在产品上
加贴UKCA标志时,制造商对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只能使用UKCA标志来证明产品符合相关英国法律
不得将任何可能会误解UKCA标志含义或形式的标志或标记提供给第三方
不得在产品上加贴影响UKCA标志可见性、易读性或含义的其他标志
除非法例有明确要求,否则不得在产品上加贴UKCA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