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效标识又称能源效率标识,是附在耗能产品或其较小包装物上,表示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签,目的是为用户和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
为加强节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效率,依据《*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特制定《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04年7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主任办公会议和8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2016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新版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04 年 8 月1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检验总局令* 17 号发布的《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新中国能效标识分为3个等级分别为1级 2级 3级,在标识上会有二维码,可以显示产品的基本信息。规则指出,授权发放标识的机构必须在相关网站上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并每季度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如果消费者发现问题,可以登录公开的网址,按标识的备案号查询。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分别规定了对未按规定标注能源效率标识,未备案能源效率标识,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样式和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伪造、冒用、隐匿能源效率标识等行为的法律责任及相应处罚。处罚措施主要包括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曝光和罚款。